招标通告)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保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2项目服务范围:承担服务区域范围内的保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2.3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2021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1日。
2.4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z高投标限价) : 140万元/两年 。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本地保安服务企业,须提供在宁波市公安局注册备案的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16时00分
4.2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联系方式等。
4.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元整)20000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应将银行转账回单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13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于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
招标通告)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11-07 21:38:49 浏览: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