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香河县人民医院心脑院区导管室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021-57
招标人:香河县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1.本招标项目 香河县人民医院心脑院区导管室改扩建工程 已由 香河县人民医院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香河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香河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香河县人民医院心脑院区导管室改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香河县人民医院心脑院区。
2.3z高限价:人民币1829645.85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计划工期:3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或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本单位,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5 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报名);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或以上资质;④“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留存)。
4.2时间:2021年11月 12 日至 2021年 11 月 18 日,每天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 月3 日 15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