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动态
公告:新兴居委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0-20 22:14:06  浏览:39
公告:新兴居委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020_105248683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新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其它
受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新兴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兴居委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新兴居委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及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出具的施工设计图纸;
3、采购预算: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人.民币251,066,3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872.03 元),本项目z高限价为人.民币251,066,37元。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7日9:00~17:00(工作时间)。
2、报名购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4)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一份;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一份;
(6)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一份;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代理机构提供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