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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益基金会设立需要的条件和材料
2020-12-04 16:41  浏览: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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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益基金会设立需要的条件和材料  徐婷  IB3-III5-9B72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办理公益基金会需要的材料:

1企业名称

2成立理由

3基金会类型

4经营范围

5业务主管单位

6地址

7理事会人员配置

8基金数额和来源

9律所介绍

 

公司已经帮助数十家公益基金会办理了登记书。欢迎有爱心的老板来咨询,公益基金会与其他普通行业不同。欢迎有需要的朋友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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